稅務新聞 資料表格
標 題 |
提醒開車朋友們! 牌照稅請繳納後再上路 |
發布日期 |
2020-11-18 |
發布單位 |
納稅服務科 |
內 容 |
提醒開車朋友們注意!109年度即將結束,請檢視愛車109年度牌照稅款是否已繳納,如因疏忽未於109年底前繳清,自110年度起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了要繳納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以罰鍰,請民眾要特別注意。
本局特別提醒,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包括動態行駛、靜態停放公共道路旁及路邊收費停車格,目前查緝違章車輛的方法,除利用路邊收費停車格資料查緝外,並利用路口固定式車牌辨識系統查緝行進中車輛,此外,被警察機關以超速、闖紅燈等行車違規當場取締或逕行舉發,都足以證明有使用公共道路的事實。市民朋友如有尚未繳納之使用牌照稅,請儘速繳納,再將愛車開上路。
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分機110-113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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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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