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民眾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可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提供多元的復查申請管道,於該局網站(https://reurl.cc/KeRkNm)「專區服務/行政救濟專區/04復查申請」提供24小時線上復查申請服務,民眾亦可線上下載申請書以郵寄或臨櫃方式申請,該局特別提醒,為確保資料填寫完備,請務必依格式填寫。另有鑑於各稅處網站之訴願案例均連結縣市政府網站,查詢著實不易,該局網站除建置復查案例外,已新增訴願案例,並以標題簡述案由以利搜尋,方便民眾查得相關案例供參考運用。
民眾不出門即可辦竣稅務大小事,歡迎多使用線上申請及查閱服務,迅速又便捷,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轉分機272、164,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累計瀏覽: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