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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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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

房屋新、增、改建稅籍及使用情形申報

2443

注意事項

新、增、改建房屋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 30 日內申報設立稅籍。

申辦天數

臨櫃辦理:24天
線上申辦:24天

應備證件

(一)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未領使用執照者,請檢附建造執照影本。

(二)未領建造執照或完工證明之房屋,請另附未辦保存登記 ( 所有權登記 ) 之房屋坐落土地之所有權狀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並於房屋新、增、改建稅籍及使用情形申報書上勾選並切結房屋確係本人自行出資建造等事項。

(三)如產權未區分者或公共設施者(如地下室及共有部分),請附分攤協議書正本。

(四)平面圖、立面圖、側面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

(五)如有裝設電梯,請附電梯規格表及貼妥印花稅票之工程合約書影本(購置及裝置)。

(六)其他有關文件。
檔案名稱
空白檔案
填寫範例
房屋新、增、改建稅籍及使用情形申報書-空白書表
線上申辦管道
應備證件
連結
房屋新、增、改建稅籍及使用情形申報(官網線上申請)
申請房屋設籍(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申請房屋設籍(地方稅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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