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變更/取消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以電子方式傳送
應備證件
1.印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如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請提供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設立登記事項證明書。
電子傳送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申請書-空白書表
申請/變更/取消電子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申請書(數位申辦整合服務平台)
可透過My Data平臺授權並提供受理機關,無須再檢附。
申請/變更/取消電子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申請書(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工商憑證、金融憑證、行動憑證TW-FidO 、
健保卡 、
自然人憑證
申請/變更/取消電子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申請書(官網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