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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最新修正之電動汽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為何?
1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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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含151CC以上機車)且車籍地址登記於本市,牌照稅免徵期間依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免徵年限延至119年12月31日。

最後更新日期:115/01/08 累計瀏覽: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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