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e化繳納證明,自109年起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如有需要繳納證明,歡迎至e專區申請,若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轉169洽詢。
申請方式 |
1次性申請
(需要逐年申請) |
永久性申請(註)
(申請以Email信箱傳送) |
繳納證明 |
紙本證明 |
電子證明 |
電子證明 |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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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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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申請管道 |
本局網站/ 書表下載(空白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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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使用牌照稅/
房屋稅/
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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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 |
本局網站/線上申辦
使用牌照稅/
房屋稅/
地價稅 |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
註:
- 永久性申請(以Email信箱傳送繳納證明)應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 受理以Email信箱傳送繳納證明申請後,將發送驗證信至您所留的信箱,請於規定期間(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24小時,本局網站申請7天)至信箱連結驗證,逾時無法驗證視同未申請。
- 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長期約定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本局不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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