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契稅商標

Menu

節稅秘笈

申報期限

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之日起30日內。

繳稅人

取得所有權的一方。

節稅說明

納稅義務人如果領買或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不動產,如買賣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時,可以選擇較低買賣價格申報課徵契稅。

節稅方法

評定標準價格>領買、拍定或標購價格,應選擇領買、拍定或標購價格申報課徵契稅較有利。 領買、拍定或標購價格>評定標準價格,應選擇評定標準價格課徵契稅較有利。

最後更新日期:109/12/07 累計瀏覽:2041

開啟
TOP facebook 地稅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