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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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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娛樂稅納稅義務人

娛樂稅納稅義務人是出價娛樂的人,但由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的業者或舉辦人代徵。

課徵對象及範圍

  1. 舞廳或舞場
  2. 高爾夫球場
  3. 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

課稅方法

  • 自動報繳 娛樂稅代徵人將每月娛樂票券之門票銷售額或收費額按各縣市所規定之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並填寫娛樂稅自動報繳繳款書於次月 10 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繳納。
  • 查定課徵 娛樂稅代徵人每月應代徵之娛樂稅款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並於月底前填發繳款書送達代徵人, 限於次月 10 日前繳納。
娛樂稅稅率表
項目 徵收率
舞廳或舞場。 5%
高爾夫球場。 5%
其他。 5%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1 累計瀏覽: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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