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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113年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 提醒您儘速繳納
1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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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3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星期二),提醒尚未繳納的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已辦妥約定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的民眾,請務必於5月1日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5月2日當日扣款。
      該局提醒,如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也就是113年5月1日至5月3日繳納不加徵滯納金,惟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自5月4日起加徵1%,每3日再加徵1%,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為掌握繳納期限,可於113年5月3日前,利用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另每筆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上),查詢並列印繳納單至櫃檯繳納。
民眾如有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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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3/04/26 累計瀏覽: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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