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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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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因地震造成災害損失  提醒民眾可申請牌照稅減免
1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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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近日台灣東部海域地震造成民眾財產損失,提醒民眾若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並於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如果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後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民眾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另車輛因天災受損須修復才能使用,如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里長、警察派出所或區公所出具的受災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確可證明有停駛情形者,可向該局申請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有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02、110-113,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或上該局網站(https://www.citax.gov.tw)/專區服務/災害減免專區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3 累計瀏覽: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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