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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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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

110年3月份消保宣導
1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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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間各縣市出現許多健身相關糾紛,糾紛原因包括健身房倒閉、買教練課爭議、請假碰壁等問題,其中請假糾紛案件又比過去成長。消保官提醒,民眾若因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無法出門,可向健身房提出請假,且不須繳納任何費用。不過民眾若未處於自主健康管理,僅因擔心疫情想請假,健身房可收請假費。
防疫期間消費者若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必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依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0點第1項第6款規定,均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民眾可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向業者辦理請假,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手續費等,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業者也不能收請假費。
不過消費者若因擔憂疫情,向健身中心申請暫停會籍,不屬「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的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因此健身房仍有權收取請假費。消費者若有相關疑慮,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最後更新日期:110/03/04 累計瀏覽: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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