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目的:鼓勵青年學子利用暑假期間投入志願服務,學習走出教室,關懷生活環境,參與公共事務,瞭解自我價值,體驗社會服務,以建構公民社會,展現公民人道關懷的精神。
二.招募對象:高中(職)以上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三.服務內容:協助引導民眾洽公、資料整理建檔及租稅宣導。
四.服務期間: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配合本局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分上、下午二個時段,每時段可服務3小時,一日至多6小時,總計服務時數30小時(含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
五.報名作業:
(一)簡章及報名表:
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citax.gov.tw)「活動訊息」-「108年暑期學生志工招募」或「專區服務」-「志工園地」/「志工活動花絮」/「108年暑期學生志工招募」下載運用。
(二)報名日期:108年6月13日至108年6月25日。
(三)報名方式:
1.網路報名: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citax.gov.tw)-「專區服務」/「志工園地」/「志工招募」填寫報名表(有Email者請提供) 。
2.通信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傳真2257354,並撥打本局電話2224371轉173陳先生確認;或郵寄60001嘉義市中山路154號「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信封套請註明「報名108年暑期學生志工」,以郵戳為憑。
3.臨櫃報名:請至本局一樓「全功能服務櫃台」填寫報名表。
六.招募名額:15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七.教育訓練:
(一)時間:108年7月1日(週一)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8時15分辦理報到)。
(二)地點:本局2樓會議室。
(三)配合事項:
1.請繳交1吋相片1張,以製作服務證於值勤時佩帶。
2.教育訓練課程內容(計3小時):
(1)租稅概論-國稅與地方稅(80分)
(2)志願服務發展(80分)
(3)服務環境介紹(20分)
3.全程參與核給時數3小時(可併計服務時數)。未參加教育訓練者,則喪失本期志工服務資格。
八. 注意事項:
(一)遵守志願服務法(含相關法令)及本局志願服務規章規定。學生志工為無給職,依志願服務法投保平安保險,保障服務及活動期間(含往返交通路程各2小時)。
(二)本局發給服務證,請於服務時佩帶,並善加保管;服務期滿繳回服務證套帶。
(三)值勤起訖時間請確實填記簽到(退)簿。
(四)至「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加入會員並登入選課-[志願服務]-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版)數位學習課程,測驗成績合格(70分)取得學習證明,並於108年7月31日前繳交學習證明書。
(五)服務時數證明核發,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服務時數:服務滿30小時(含教育訓練時數)。
2.繳交志願服務心得一篇(500字以上)或志願服務宣傳海報1張(A4大小)。
3.學習證明:繳交「臺北e大」志願服務志工基礎訓練學習證明。
以上「志願服務心得」及「臺北e大學習證明」請併「滿意度調查表」繳交(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1402@citax.gov. tw)。服務時數證明統一於108年9月下旬郵寄學生志工本人。(屆時未收到可撥2224371轉173陳先生查詢)
(六)服務期間如遇學校輔導課程,則先停止服務,俟完成輔導課程,再視服務時數不足部分補足30小時。
(七)因故宣布停止上班時(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依嘉義市政府宣布為準),一律停止服勤。
(八)報名人數如不足10人,則取消108年學生志工召募及服務
最後更新日期:109/12/30 累計瀏覽: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