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
應備證件
一、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
1.建照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測量成果圖影本。
2.若房屋於77年4月29日以前建築完成,而無上款資料之一者,請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無中華民國國籍者,請檢附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三、門牌整編證明:
因門牌整編致建物所有權狀上之地址與戶口名簿之地址不同時,請檢附門牌整編證明(至嘉義市戶政事務所申請)。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數位申辦整合服務平台)
可透過My Data平臺授權並提供受理機關,無須再檢附。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方稅網路申報)
工商憑證 、
健保卡 、
自然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