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為身心障礙者本人且符合免稅要件,本局主動核免。
※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
※車輛汽缸排氣量超過2,400cc者,免徵金額以2,400cc車輛稅額11,230元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受理本市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機關為戶籍所在地東、西區區公所,民眾辦妥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仍需另外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申辦流程pdf
如為更換免稅車輛,車主須為同一人,如為不同車主,請另填列使用牌照稅恢復課稅申請書(請至網站申辦服務\書表下載)連同身分證正反面拍照後上傳附件檔。
其他連結相關資訊
身障福利連結-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
監理資料連結-監理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