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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個人贈與土地予政府機關所訂立之贈與契約,應否貼用印花稅票?如須貼用應由何人負責貼花?
1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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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係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其持有之一份負責貼用印花稅票。將土地贈與政府,如僅書立一份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花了。 

最後更新日期:109/10/29 累計瀏覽: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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