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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條件為何?
109-10-29
1476
適用條件
三要件
一、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二、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三、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二限制
一、土地所有權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1處土地為限。
二、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

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即九月二十二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當年度即可適用。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2 累計瀏覽: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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