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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109-10-29
1252

一、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在使用期間,地價稅全免。但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部份,不可以免徵。 

二、土地所有權人於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者,自當年起適用。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2 累計瀏覽: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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