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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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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收取費用,未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徵免手續,如何處罰?
1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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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其係機關、團體、公營機構或學校,通知其主管機關依法懲處其負責人。 

最後更新日期:109/10/29 累計瀏覽: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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