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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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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健檢

巷道用地適用減免自我健診步驟

第 1 題
是否為無償供公眾通行。
第 2 題
是否為道路用地。
第 3 題
非為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

備註:

土地所有權人請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前已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11/04/15 累計瀏覽: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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