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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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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

申請委託轉帳代繳(領)稅款

同意申辦說明

填寫申請基本資料

確認申請資料

完成申辦

※ 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申請

個資內容如下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您填寫本局各類信箱及表單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稅務行政、客戶管理與服務(包含滿意度問卷調查)、廉政行政、其他財政服務、有獎徵答。

二、蒐集之類別:本局因提供服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方式等資訊。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本局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三) 對象:本局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

(四)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一) 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二)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三) 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因本局執行公務所必須者,本局得拒絕之。

五、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如果要查詢完整的隱私權聲明,可造訪本局網站隱私權聲明取得相關資訊。

 

線上申辦說明

  1. 線上申請涉個人權益,納稅義務人請以本人帳戶申請,如欲以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帳戶扣款,請以紙本提出申請( 連結書表下載及填寫範例)。
  2. 僅限本局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稅目,請於開徵前2個月申 辦,未於2個月前申辦者,自次期起適用。
  3. 各稅款繳納期間之截止日為轉帳扣款日,本局將於開徵前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本局自109年起不再主動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如有需求者,請至本局網站「繳納證明專區」申辦下載。
  4. 系統將依所留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辦理結果。
  5. 如有問題請洽本局納稅服務科便民服務股05-2224371 分機169,或連結下列網址: 委託轉帳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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