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榖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或全國合計3戶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屬自然人持有者,可免徵房屋稅,其餘仍應按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2 累計瀏覽: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