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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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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代收

適用範圍
各稅。
適用期間
金融機構營業時間。
適用對象

無限制。

繳納方式
  1. 至指定金融機構(不含郵局),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
  2. 支票抬頭請填寫「繳納稅款」,票面額與繳納金額須相等。
注意事項
  1. 納稅人免負擔手續費 
  2. 不另行寄發繳納證明
  3. 各稅之繳納期限末日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者,以次一營業日為限繳日期。
  4. 經收稅款逾限繳期限,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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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07/28 累計瀏覽: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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