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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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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民眾參與創新作業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全民參與創新提議獎勵作業要點

95年9月22日嘉市稅法字第0950101679號函訂定
96年7月12日嘉市稅法字第0960101891號函修正
107年3月7日嘉市財服字第1071050158號函修正

  • 目的:為建立獎勵民眾研提具體建議機制,以鼓勵全民參與創新,作為本局業務興革參考,共同提升行政效能,特訂定本要點。
  • 作業單位:本局各科室。
  • 獎勵範圍:
    1. 對稽徵措施及財政業務之興革建議,經本局評估成本效益後予以採行者。
    2. 對本局各項便民服務措施及財政業務研提之興革建議,經本局採行者。
    3. 其他創新作為,能具體實施經本局採行者。
  • 受理方式:提議人(包含個人及團體)可填具「全民參與創新提案表」(如附表)以現場、傳真、郵寄、網際網路或以電話由受理單位協助填具之方式為之。
  • 審議方式:
    1. 受理單位接受提議人提案,應審查提議人相關資料(含提議人之姓名、地址、電話;如係團體以其團體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地址、電話)及提議內容後送交納稅服務科便民服務股彙整。
    2. 納稅服務科收到受理單位移送之民眾提案表,應移請相關單位妥為評估可否採行,並敘明採行或不採行之理由後於20日內移送納稅服務科,經相關單位認為不可行時,並由納稅服務科發函簡述提案無法採行理由婉復提議人,並感謝提案。
  • 獎勵方式:
    1. 凡提案經評定確屬具體可行者,並符合獎勵範圍者,由納稅服務科簽奉局長核可後,專函致謝及致贈1,000元等值紀念品,並於網站公開表揚。
    2. 提議人建議事項重複或雷同者,以第1位向本局提出建議案者為獎勵對象。
  •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相關預算下勻支。
  • 本獎勵要點自發布日實施。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累計瀏覽: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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