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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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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申請綠美化市有地

為有效利用市有空地,本府提供可供認養綠美化市地,讓社區民眾一起打造生活環境好品質。

申請方式

由社區民眾所在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檢附綠美化之相關計畫、綠美化土地地籍資料及現場照片,向各轄區公所申請,經本府審核後,與公所簽訂委託管理契約。
每期認養期間以不超過2年為限,認養單位應負責任及義務詳如委託管理契約。

提供表格:委託管理契約

最後更新日期:112/03/31 累計瀏覽: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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